医案整理
摘要
以生藜芦液作为对照,另配制葱汁藜芦液,先后给一癫痫患者服用,观察其有无解毒作用。
观察结果
- 对照组:使用生藜芦液。
- 实验组:使用葱汁藜芦混合液。
患者反应
- 呕吐情况:患者服用葱汁藜芦混合液后,依然发生呕吐。
- 呕吐程度及次数:比较两者呕吐程度及呕吐次数,差别不大。
结论
其认为葱汁对藜芦之致呕性并无明显的对抗或抑制作用。
按语
葱汁对藜芦的致呕性并无明显的对抗或抑制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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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提示
本医案内容仅供学习参考,不作为医疗诊断、治疗建议或医疗指导使用。 请务必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诊疗,切勿自行用药。如有身体不适,请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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