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案整理

摘要

以生藜芦液作为对照,另配制葱汁藜芦液,先后给一癫痫患者服用,观察其有无解毒作用。

观察结果

  • 对照组:使用生藜芦液。
  • 实验组:使用葱汁藜芦混合液。

患者反应

  • 呕吐情况:患者服用葱汁藜芦混合液后,依然发生呕吐。
  • 呕吐程度及次数:比较两者呕吐程度及呕吐次数,差别不大。

结论

其认为葱汁对藜芦之致呕性并无明显的对抗或抑制作用。

按语

葱汁对藜芦的致呕性并无明显的对抗或抑制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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