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陈某某医案
病史与病因
- 患者信息:天津陈某某,年六旬。
- 病因:因操劳过度,遂得胁下作疼病。
证候
- 疼痛特点:其疼或在左胁或在右胁或有时两胁皆疼。
- 治疗经历:医都治以平肝、舒肝、柔肝之法皆不效。
- 病程:迁延年余,病势浸增,疼剧之时,觉精神昏愦。
- 脉象:左部微细,按之即无,右脉似近和平,其搏动之力略失于弱。
诊断
- 诊断依据:人之肝居胁下,其性属木,原喜条达,此因肝气虚弱不能条达,故郁于胁下作疼也。
- 病因分析:《难经》云,肝之为脏其治在左,其藏在右胁右肾之前并胃,着于胃之第九椎。所谓藏者,肝脏所居之地也,谓治者肝气所行之地也。是知肝虽居右而其气化实先行于左。其疼在左者,肝气郁于所行之地也;其疼在右者,肝气郁于所居之地也;其疼剧时精神昏愦者,因肝经之病原与神经有涉也,肝主筋,脑髓神经为灰白色之筋,是以肝经之病与神经有涉。